1、在美国采用的是辩诉交易,即诉方与辩方达成的、经法官略加审核的协议。
2、诉方往往同意辩诉交易,因为这样做可以免去庭审带来的麻烦和费用,并排除不确定性因素。
3、因此,他们宁可与公诉人达成辩诉交易,同意就较轻的罪名认罪,以换取减刑。
4、这种严重依赖辩诉交易的做法经常受到美国法律制度观察者的批评。
5、我能帮你达成辩诉交易,甚至免罪.
6、在戴维斯签字的认罪辩诉协议中,联邦检察官指控斯坦福曾与一名加勒比银行监管官员“歃血为盟”。
7、随着我国“辩诉交易第一案”的出现,是否应当引进辩诉交易制度引发了学术界和司法界激烈的争论。
8、封面上还印有4册书的主题内容,分别是讼师的禀单、辩诉;法院的判例、批词;律师的诉状、辩诉;名人的公文、函牍。
9、陪审团庭审制度错综复杂、费用高昂,导致大多数被告不得不接受以隐秘方式达成的辩诉交易。
10、由于总检察长办公室的机构职能,我们有特别义务遵从最高法院的判例,并以开诚布公的方式展开辩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