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就未出生胎儿的法律定位、未出生胎儿的民事权利范围以及未出生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对实务有所裨益并作引玉之砖。
2、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
3、一般地说,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每个国家的政治法规和民事法规应该只是把这种人类理性适用于个别的情况。
4、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代表人诉讼并非是通常意义上的群体诉讼.
5、惩罚性赔偿与刑事罚金有本质区别,也不同于民事制裁措施、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
6、民事税收法律中的混合石油的定义后来被以法院解释的形式改变了。
7、医疗终结后,她从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获得了相应的民事赔偿。
8、我国民事诉讼中目前尚无诉讼系属中之判决的相关规定,有关先行判决的研究,理论界也尚属空白。有学者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先行判决为部分判决。
9、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普民初字第9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10、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