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以股抵债的合法性与公平性争论忽略了该交易在税法上的效果.
2、“以股抵债”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创新,没有先例可循。
3、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4、“以股抵债”是解决我国现阶段股市突出问题的一种金融创新,目前尚处在试点阶段,其成败与否将对证券市场的发展产生长远影响。
5、正因为如此,能够了解关于公司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清盘的相关问题是很有益处的.
6、亏损常年累积下来,大部分国企已资不抵债了,继续玩,继续亏,但工人工资必须要发。
7、据旁听群众介绍,刘贵正曾因借了高利贷后无钱归还,遭逼债者大肆戏侮:冬天被逼着到汉江摸鱼,摸上一条鱼抵债1万元,最后价码标到一条鱼3万元。
8、借款人已资不抵债,银行和其它债权人已诉诸法律;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9、FSI称,与当时的市场传闻一致,在去年9月时,福蒂斯丘很可能就已资不抵债。
10、但蓝石的归案并没让购房者们满意,他们了解到,蓝石已资不抵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