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权作为最后的司法救济和公平正义的底线,在各个阶层之间纵横捭阖之间,觥筹交错的把各个阶层的张力和冲突缓解在制度性框架之内,追求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的解体在司法规范内,也使*访制度缓和为一种良性的制度内的司法程序。
2、2010年6月9日,驻英国大使刘晓明拜会英司法大臣兼大法官肯尼思.克拉克。
3、在诉讼过程中,国家和公民之间发生了直接的对话,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司法机关,另一方是表现为公民个体的诉讼当事人,因此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在诉讼过程中昭然若揭。
4、目前律政司已与北京、上海等地的司法局签订了合作协议。
5、民法哲学从属于法哲学,它是民法学和民事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的灵魂。
6、梁云蔚对房地产法、婚姻法、继承法、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较熟知,在处理商品房及二手房买卖、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有一定的实务经验。
7、确立民事程序选择权有助于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提高程序效益,有利于提升民事司法的公信度和接纳度。
8、在浒湾涉军维权法庭,周强强调要发挥法庭作为司法为民“排头兵”的作用,开展巡回审判,让司法更加贴近民众,满足民众多元司法需求。
9、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审讯方法。
10、本报讯昨日,为期两天的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正式开考.
